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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 坚定信心不断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
——在全区部门、街道“学教”活动集中培训时的讲话(摘要)
卢秀芝
(二00一年六月十一日)
同志们:
根据全区部门、街道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安排,今天,我想就“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不断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这一主题,谈一点看法和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反腐败是当前党内外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全世界共同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腐败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根本对立的。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历年来反腐败斗争取得的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充分证明,我们党有信心、有力量、有能力清除腐败,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现在,社会上对反腐败问题的议论比较多,有的认为,现在的干部没有几个是干净的;有的认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腐败是不可避免的;有的看不到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盲目乐观;也有的认为,腐败似乎是越反越多,对反腐败斗争悲观失望,丧失信心。
那么,如何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我想,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全面地、辩证地、发展地看,才能得出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正确的认识和判断。
第一,实事求是地看,反腐败斗争已形成了良好的发展趋势。
这是我们对形势总的判断,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这些年来反腐败斗争的进展是持续的、积极的、健康的,并且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二是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之路。主要内容包括:1、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2、反腐败斗争的方针。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抓住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深入整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3、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4、反腐败工作格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形成了反腐败的总体格局。5、反腐败工作方略。坚持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深化改革是根本的整体方略。6、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目标。通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等各种措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展蔓延势头;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从工作实践看,这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从严治标,着力治本,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纠正了一些重点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比如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还走在全国前列。
总之,各级党政领导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力度一年比一年加大,一些深层次腐败问题得到揭露和查处,消极腐败现象蔓延发展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第二,客观地分析,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
在充分肯定反腐败斗争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腐败现象存在的方式、作案的手法、作案的动机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多样化、智能化、复合化的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腐败现象由直接变为间接,更具隐蔽性。近几年来,有些腐败现象打着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旗号,披上“合法”的外衣,更具欺骗性、隐蔽性。腐败分子作案的手法也越来越隐蔽。二是腐败的渗透面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扩展。腐败现象从直接管钱管物的部门向负责审批钱物的领导机关渗透,从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门向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要害部门渗透,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渗透,并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腐败案件由单一型向复合型发展。近年来有些腐败活动已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表现为有组织的、集团性的活动。过去比较多的是权钱交易,现在已发展到集经济腐败、政治腐败和生活腐败于一身。四是腐败分子作案的动机从挥霍享受型向资本积累型发展。腐败分子对私利的追求已从实物形态转向货币形态,已不单单是为了个人挥霍享受,而是有目的地聚敛钱财、积累原始资本。过去,一些违纪违法分子攫取的不法利益主要表现为生活资料,现在已发展到攫取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企图利用腐败的途径搞资本原始积累。有的利用审批权搞权力入股;有的利用掌握的权力炒卖证券、股票、房地产和土地;有的趁企业转制、股份制改造等产权制度改革之机,化公为私,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五是腐败手段从简单化向智能化发展。现在一些腐败分子捞取钱财不单单是利令智昏,一时冲动,而是有计划、有预谋,处心积虑,精心策划,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有的利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有的国内作案后,将赃款转移到境外。有的利用国家和集体在海外的企业侵吞国有集体资产等等。六是腐败的表现方式出现了新动向。从我省的情况看,公款旅游、礼金礼券、以权谋房等老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出现了一些新的花样。一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少数领导干部把眼睛盯上了“公款”:公款旅游、公款钓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再次抬头。有的打着机关的牌子携带家属子女和亲朋好友到风景区游玩,食宿由当地对口机关安排,增加对方财政支出。一些党员干部不收现金收礼券,对名目繁多的“购物卡”,“代币券”等,来者不拒。“灰色收入”已经成为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第三,用发展的眼光看,我们对反腐败斗争充满信心。
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观来分析和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既要肯定取得的成绩,坚定信心,又要正视问题,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又要立足当前,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我们就一定能够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正确分析和认识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
江泽民同志对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多次作过深刻阐述,他明确指出:一是我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至今仍然存在;二是在实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隙而入,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三是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社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客观上给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留下了可乘之机;四是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滋长。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正确分析和认识我国现阶段腐败易发多发的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从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方面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基础特别是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形成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很容易诱发不正当竞争,一些利益主体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甚至不惜靠非法手段侵吞国家财产和侵蚀国有经济来谋取暴利,来发展自己。从分配制度方面看,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行这样的分配制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在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也容易出现一些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心理平衡,诱使一部分意志薄弱的公务员走上犯罪道路。
第二,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来分析。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处在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转轨时期,这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时期。由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时间短、进程快,各种矛盾表现尤其集中,给权钱交易提供了不少机会,腐败容易发生。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在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往往也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时期。世界各国的一般规律是,在体制转换、经济高速发展的时候,很容易出现腐败现象。虽然我们也从治本措施上下了很大的功夫。但是,目前这些治本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一个过程,还不足以遏制腐败现象高发的势头。
第三,从市场经济的两重性来分析。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市场经济也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它的竞争原则使人们产生危机感和紧迫感,促使人们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同时也刺激投机和冒险,为争取有限的资源不择手段;市场经济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在激发人们讲求效益、树立效益观念的同时,也容易诱发一切向钱看等不良倾向,产生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在促使人们遵守价值规律的同时,也渗透到人际关系中来,甚至渗透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来,致使出现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现象。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经不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
除上述种种客观原因外,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不少缺点和问题,也是一些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至今仍有一些党政一把手把发展经济与反对腐败对立起来,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有些单位抓反腐败工作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不抓工作落实,搞形式主义。有的单位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程度不同地受到削弱。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执纪执法偏宽偏软。有些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甚至带坏一个乡镇或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
面对当前腐败易发多发的形势,党中央的认识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得力的。如果这些年来我们不是按照中央的部署开展反腐败斗争,腐败滋生蔓延的程度将比现在要严重得多,也决不可能有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如果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能坚决按照中央的部署不断加大斗争力度,措施更得力一些,工作更扎实一些,一些腐败现象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严重。因此我们要正确分析当前腐败现象高发的原因,既要看到客观的一面,也要看到主观的一面,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今年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思路
今年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思路,总的是要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狠抓落实。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反腐败斗争要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这就要求我们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教育和管理,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的方针,狠抓教育、管理和监督三个环节,把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逐步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具体来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抓查处,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办案工作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突破口,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查办大要案,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对腐败分子的震慑力也大。因此,在当前违纪违法案件仍然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继续把查处大要案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来抓,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对腐败分子保持高压态势。要继续坚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查处经济违纪违法和土地、建筑、金融等领域的案件。要查办领导干部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司法干警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乡镇、部门、街道的办案工作。注意查处基层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
第二,抓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是基础,是反腐败治本之策之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极少数腐败分子要严厉惩处,使他们在党内无藏身之地;但对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讲,则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把反腐败的关口前移,通过教育、防范,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从而把大量问题解决在第一道防线之内,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
第三,抓监督,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规范人。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要重点管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近年来,我们制订出台了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领导干部谈话诫勉、《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一批重要制度,进一步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做好这方面工作。
第四,抓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必须找准切入点。我们在抓好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等“两减一狠”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用权、用钱、用人等方面的治理。一是深化会计核算中心,管好“财”权。二是协同组织部门实施好干部提拔任用“公示制”,管好用“人”权。三是深化公开办事,管好“事”权。四是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工作,使之成为政府机关贴近群众、为民解忧,服务经济的一个窗口。五是继续做好教育经费附加及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抓龙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重要的治本措施。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抓源头工作的龙头来抓,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实行“一把手”抓“一把手”的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二要加强对基层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细化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把考核结果列入廉政档案,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增强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心、主动性。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当前重点要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责任追究;一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是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三是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要切实改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真正使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带头自律责任、督促检查责任。
(2001-10-7 13:54:21 点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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