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新的伟大工程 |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关键在于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十六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阶段的需要,对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
十六大报告按照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这就是: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反映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一定要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前进的脉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使党的工作充满活力;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这四个“一定要”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继承和创新相统一,充满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符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我们必须全面领会,准确把握,认真贯彻。
一个执政党以什么理论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历来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党的十五大把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进入新世纪,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把它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是我们党作出的历史性决策。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三个代表”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又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以新的思想、观点、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指导我们在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们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并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成效作为党建工作的根本标准。把这个指导思想牢固确立起来了,真正落到实处了,党的建设就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进步。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80多年来,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两大历史性变化,集中地反映了我们党80多年所取得的全面胜利、成就和进步,也集中地反映了我们党在今天所面临的全面挑战和考验。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执政党的建设和管理,比没有执政的时候要艰难得多;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和管理,比封闭和实行计划经济的时候要艰难得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执政的时间越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越深入,就越要抓好自身建设,越要管好党员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去。
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进步潮流,坚持与时俱进,永葆先进性的关键所在。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党必须自觉地适应这些变化,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党的建设。只有改善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只有改进党的建设,才能更好地加强党的建设。这些年我们党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上积极推进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不少问题还需要继续下大力气加以解决。比如,有的地方党委包揽过多,权力过分集中;有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法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自觉不自觉地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有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职能和相互关系,还缺乏明确具体的制度规定;有的党委和政府职能相近的一些部门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党委内部的一些工作制度也不够完善等等。我们必须增强执政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以改革的精神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党的建设。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关系。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职能作用。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不断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要改革和完善党组织的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从而使党的工作充满活力。
整体推进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和有效方法。在党的建设中,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存,既各有侧重又彼此联系,三者统一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整体推进,就是要求在部署党建工作时,必须着眼于党的建设的全局,统筹考虑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使之相互配套,浑然一体,而不能顾此失彼;就是要在推进党建工作时,必须三管齐下,使之紧密相连,形成齐头并进之势,而不能孤军深入;就是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建立健全一整套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就是要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而不能时紧时松,忽冷忽热,尤其要抓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的突出问题。只有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时注意制度建设,各个方面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才能极大地提高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每一条都有丰富的内容,同时又互相联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行动指南,从严治党是根本方针,改革创新是强大动力,整体推进是有效方法,它们共同构成新世纪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全部内容。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通过锲而不舍地努力,保证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十六大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的新发展,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我们党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又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面临着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肩膀上的担子重、责任大,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就必须不断增强执政本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我们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善于总结新鲜经验,敢于知难而进,勇于开拓创新,这就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极大地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于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来说,不仅要有良好的愿望,更要有过硬的本领。现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些同志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紧迫性。诚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我们的各项工作能否做好,我们能否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我们的事业最终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总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能保证我们党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保证我们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从而切实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于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来说,主要是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是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二是坚持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和克服各种困难,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四是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五是立足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一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
一要勤于学习。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加强学习始终是第一位的任务。如果不重视学习,不努力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善于实现知识的不断更新,就不可能做好本职工作,就难以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如饥似渴、孜孜不倦、坚持不懈地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努力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要抓紧学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学习一切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学习做好工作所必须的一切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不断提高思想文化素质。
二要勇于实践。实践是最好的老师,是获取真知、提高能力的根本途径。实践的过程,既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矛盾的过程,也是认识真理、发现真理、掌握真理的过程,因而是增长才干和本领的过程。领导干部都要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在人民群众丰富生动的伟大实践和创造中吸取营养,不断提高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善于总结。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悉心观察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新发展,认真总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开动脑筋,勤于思考,注重研究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不断提高本领,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要按照提高理论素养、树立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培训。要把干部的能力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全党的智慧,凝聚全党的意志和力量;有利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全党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全党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实行切实有效的党内监督,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发展党内民主,就会极大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民主的发展。
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是保障党内民主发展的固本之策。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在党的建设方面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就是“制度是决定性因素”。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并使其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取得了显著进步。近几年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发展党内民主的条例、准则和规章,在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从总体上看,党内民主制度有些执行得还不严格,有的制度也不够完善,特别是没有形成一种科学有效的机制。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以完备的制度切实保障党内民主的发展。
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改革的迫切需要。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这是对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为我们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扩大在县、市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党的代表大会是党内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根本制度。党代会常任制是指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这期间,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不再重新进行选举。也就是说,党的代表大会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代表的权利也同人大代表类似。党的代表会议由党的委员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听取和审议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对全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我们党曾在八大党章中作过规定。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坚持下来。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有关部门又重新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进行研究,并从80年代末开始,先后组织11个市县区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总的效果是好的。要按照十六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扩大在县、市进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继续积累经验。同时,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二是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全委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负有领导本地区工作的重大责任。但是,长期以来,在不少地方全委会的职责履行得不充分,作用不明显,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常委会代替全委会、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全委会形同虚设的现象。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全委会的权威,影响了全委会作用的发挥,而且妨碍了党内民主,也是造成在重大问题决策上由少数人说了算,甚至个别主要领导人搞个人专断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适当增加全委会的次数,落实全委会的职责,发挥全委会的作用。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本地区全局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都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要由上一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可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在决定前要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全委会要定期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以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
三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要健全和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候选人的产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经过民主推荐,多数人不同意的不能作为候选人。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坚决杜绝变相等额选举,努力克服形式化、走过场的现象。在选举之前要使党员或党员代表切实了解候选人的主要业绩、领导能力以及廉政勤政等情况。近年来,不少地方在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采取“两推一选”(即分别由党员和村民民主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经上级党组织考察后进行党内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的成功实践,要在农村积极推行。
四是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不断增强。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从而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严肃查处压制批评、对敢于反映真实情况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等严重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善于听取反对的意见。与广大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向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充分讨论,使之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以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加强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大国,我们党是一 个有6600多万党员、340多万个党组织的大党,如果没有统一意志、统一领导,各行其是,一盘散沙,非乱不可。江泽民同志一再告诫全党:“由于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如果我们思想上不清醒,工作上不注意,是很容易搞散的。”因此,我们在强调发展党内民主的同时,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维护党和国家集中统一这个大局,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全国必须保持高度一致。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各个方面,都应当在这个大局下行动。全党同志必须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无阻,保证中央的决议、决定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和分散主义。决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搞成不听党的统一指挥、不受组织约束和群众监督的“领地”。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决不允许制定与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决不允许违背集体决定自行其是,擅自行动。无论什么人,无论哪一级组织,违反和破坏民主集中制都应受到严肃批评和处理。
四、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三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党的思想建设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思想基础,党的组织建设为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重要体现。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党在思想理论上的创新和提高,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思想保证。要使党和国家的工作不停顿,首先理论上不能停顿。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最根本的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党员。要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要坚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紧密结合国际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研究现实生活中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认真总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始终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关键是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千秋大业重在用人。要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注重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必须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大力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源源不断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要切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锻炼、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员干部的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在重点抓好农村、国有企业和机关、学校科研院所党建工作的同时,加大在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区的党建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建工作的一个新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镇化战略实施力度的不断加大,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把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做好了,党就能够直接而有力地赢得群众,打牢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社区党组织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注重社会关怀和利益协调功能,努力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共产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要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的同时,要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特别是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执政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要以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目的,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在全党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必须认真研究现阶段我国社会生活发生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共产党员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力戒态度生硬、简单粗暴、强迫命令,善于通过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等方法处理同群众的关系,团结和带领群众不断前进。
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腐败是寄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一颗毒瘤。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五大以来,逐步加大了反腐败治本的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正在逐步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但是,由于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是在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条件下进行的,滋生腐败的一些主、客观因素依然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还可能会发生,有的不正之风还会纠而复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得不得力的地方和部门,腐败现象甚至还会滋长蔓延。因此,各级党委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使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各级领导干部务必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廉洁自律,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各方面的诱惑,以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形象影响社会、凝聚群众。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绝不能让腐败分子藏身党内、逍遥法外,以实实在在的反腐败成果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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