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模式的几种选择 |
□佴怀青
如何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以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无疑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课题。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就此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讨,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模式取向。
1、 党政分开模式
党政分开模式论者认为,作为两种不同的政治组织,党政各有其特殊的职能,党不能也无法代替政权机关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混淆二者职能的结果必然是以党代政。因此,党政分开就是要合理划分二者的职能范围,实现党政职能分开,使之各司其职,并用法律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使党政职能的划分制度化。
党政分开涉及的实际内容,就是党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开。为此,必须加强人大的地位,使之真正具有决定权和对同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权、任命权和罢免权。同时要改变双重领导体制,取消党的系统中与政府机关对口设置的职能部门,直接由政府部门全面管理公共行政事务。
2、 党政分工模式
党政分工模式论者认为,执政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决定了党必须对国家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的领导。党是国家政权的核心,党政密不可分,实行党政分开实际上是把党政对立起来,其结果必然是降低党的领导地位,甚至架空党的领导。
党政分工是适当分工,而不是分家。党不能代替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能,但党必须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进行宏观的指导。党对经济工作的指导主要是提出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部署、主要任务、方针政策和监督保证的重要措施等,政府则进行具体的管理和实施。党和政府都要抓经济工作,在重大问题上适当分工。
党的领导不仅包括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上的领导,还包括对干部的选拔、管理、考核和监督,党管干部的原则是由执政党的地位决定的,决不能动摇。党要将抓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其重要职责,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3、 统揽协调模式
统揽协调模式论者认为,党的领导方式应是“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统揽协调就是要使党摆脱繁杂的具体事务,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对社会的系统性的整体领导,在各种社会力量之间进行协调,理顺各种关系,即协调好党政之间、政企之间,人大、政府、政协之间,党政部门与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搞好各方面之间的协商对话。为此,必须确立科学的协调机制。
统揽协调模式论者认为,该模式可以改变党处于行政第一线并可能成为矛盾焦点的状况,使党处于比较超脱的地位。这样就能更好地驾驭各种矛盾,总揽全局,使党能够真正地行使监督行政工作的职能,克服事务主义倾向,摆脱繁杂的日常事务,从而成为真正的决策者和领导者,而不是具体事务的执行者。这不仅不会弱化党的领导,相反只能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党的领导,提升党的领导威望。
4、开明集权模式
开明集权模式论者主张实现政治与经济的二元化,即在经济上实行自由企业制,在政治上实行集权制,唯有如此,才能保证经济形态的转化。只有在政治领域实行强有力的集权,才能有足够的力量去排除旧体制受益者的阻力,但这种集权已经放弃了对经济的控制,并且以推进经济改革和利益多元化,进而推进政治民主化为己任。
开明集权模式论者认为,充分运行的市场经济是政治民主化的前提,但市场经济的运行只有在经济与政治分离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在目前条件下,这种分离必须由具有理智和创新意识的权威来推进,这是通向民主政治的捷径。
5、权力分割模式
权力分割模式论者主张实行全方位的权力分割,通过权力的合理分割,建立权力的制衡和约束机制,从而有效地防止权力的滥用,克服权力的异化现象,使权力的运作从属于人民的根本利益。权力分割模式论者主张的权力分割,具体包括党政分权、政企分权、上下分权和左右分权。
6、民主渐进模式
民主渐进模式论者认为,中国民主政治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有赖于共产党党内民主的发展,现阶段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推进党内民主。
发展党内民主的最重要的方法就是扩大差额选举,它有利于包容党内各种政策取向,不仅可以为党内民主提供制度化途径,而且可以有效化解来自党外的政策压力。在党内通过不断扩大民主选举,可以尝试一种非政党竞争的选举制度,它既保持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又能适应社会利益多元化的需求。党内民主的推进必将带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通过扩大党内民主来理顺党与人大和政府的关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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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1-1 21:08:53 点击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