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小康, 应善待农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在哪里
大连市委党校教授 宫希魁
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后,新一届领导班子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就是如何以务实的态度和思维、有效的策略和手段应对日益危急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中国这个世界上地地道道的传统农业大国,最大的国情就是近十亿在农村居住的人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的发展失衡,都集中表现在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失衡。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与矛盾都相对集中在“三农”问题上。因此,审读和解决“三农”问题已上升为战略层面的当务之急。
该到以求实的态度解决“三农”问题的时候了!
是什么妨碍了农民收入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增幅下降第一次出现在1985年,当年粮食大减产,比上年下降6.9%,以后粮食产量持续徘徊,从1985年到1988年,农民年收入增长率由15.19%降到5.3%。1989~1991年,属于经济整顿、治理期间,影响了乡镇企业的发展,银行贷款零增长,农民收入处于低谷时期,年均增长0.7%。1992~1996年,这五年是农民收入恢复性增长时期,年均增长5.3%。1997~2000年,农民收入增幅急剧下降,1996年为9%,1997年为6.4%,1998年为4.7%,1999年为3.3%,2000年为2.1%。1995年每亩农业纯收入为376元,而2000年下降为161元。
2000年3月,一个叫李昌平的经济学硕士、年仅37岁的乡党委书记致信朱镕基总理,大声疾呼“现在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引起了总理和中央的高度重视。在去年人代会闭幕后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面对记者提问,朱镕基坦陈使他最头痛和睡不着觉的事情就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两会期间,代表和委员议论最多的话题也是农民增收问题。为何农民增收问题朝野关注,举国而议?它的严重性在于,农民穷困既是农村经济面临的突出矛盾,也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农业长期不增收,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影响,农产品供求形势就可能发生逆转;农民收入和农村购买力上不去,不仅工业品的市场需求将受到制约,也会影响农民对农产品的消费支出,加剧农产品的卖难程度,令扩大内需方针难以真正落实;农民生活得不到持续改善,农村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从而产生大量“流民”,危及社会安定;农民不能富裕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的目标就不可能最终实现。农业之兴衰系天下之安危。
1中国农村有9亿人口,5亿劳动力,老年人和小孩子只要能干活,就尽量不闲着。这种近乎于天文数字的劳动力供给,是造成农民收入增幅缓慢的人口前提。不减少农民,不减少农村人口,农民就不可能真正富裕起来。这是近来诸多学者潜心研究所得出的一个共同结论。
人多好吃饭也好干活,为什么农民人数众多而影响了自己致富呢?这可以从以下五点得到解释:一是大量供给使劳动力价格过于低廉。农民在自己的承包田里耕作,投在土地上的劳动力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外出打工和投在非农产业上的农村劳动力,由于僧多粥少,活不好找,给点钱就有人干,收入水平大大低于均衡价格。同时大量存在着干完活而拿不到钱的情况。二是劳动力大量闲置。中国官方统计的失业率从来不包括农民。据一些专家的保守估计,农村的失业者至少有1.5亿。从事季节性工作,劳动量不饱和的半失业者或流动性失业者就更多了。三是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比较低下,适应不了现代农业的技术要求和结构变化,只能从事体力性的简单劳动,数量众多而无质量优势。四是大量同质劳动力处在同一产业平台上,面对的市场容量有限,少数人增产可以增收,人稍多一点马上过剩,导致价格暴跌。五是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很多国家的政府都对农业采取补贴措施。由于中国农村人口太多,由少数人出钱对多数人进行补贴是补不起的。因此,中国农民很难得到这份好处。
2农民收入提高要靠农业的专业化,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必须有广大、统一、自由的市场,必须使农民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市场。这是被一切成功的农业所证明的规律,中国不会例外。但是,目前农村市场发育本身遇到严重障碍,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土地市场这三大要素市场停止发育,农产品市场甚至有所倒退。农民进入市场的途径是一路红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让农民到哪里去赚钱呢?
农民出去打工挣钱,本身就非常艰难,何况,人还没有出去就要开各种各样的证明。如计划生育证明、卫生检查、押金等,要出去打工起码要花700~800元钱左右。农民大部分是借钱开了这一切证明才能进城。到了城市,还要收暂住证、城市增容、卫生管理等7项费用,干着最苦最脏的活不说,还要处处受歧视。大部分农民进城找不到事干,进城时借来的钱早就无法维持了,有时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现在国务院虽已下令取消了对民工的各项不合理收费,但能否在基层真正落实还是个问号。
3沉重的税费负担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十多年前农民自己早就作了形象生动而又准确的概括。据有关方面调查,税改前的农业税全国平均只占耕地产量的2.5%,很轻;三提五统费总额是农业税的三倍,较重;而在规定的税费之外,所谓的社会负担、以资代劳、达标集资等“三乱”收费的金额比税费总额还要多,而且没有什么约束,随意性很大,确是无底洞。1996年全国的农村税费总额为880亿元,而这一年的“社会负担”、三乱收费及以资代劳的总金额据职能部门估测为1000亿元,全国农民实际总负担金额为1880亿元。按现在的税改方案只能收到税金600多亿元,即便是中央拿出200亿元来用作财政转移支付,还有1000亿元的缺口没有正当出处。所以,农民负担过重主要是重在所谓的社会负担、以资代劳和“三乱”收费上。
最近,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新农业法案,规定今后10年内,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达到1900亿美元,比旧法规定的补贴增加了80%。发达国家大都实行农业补贴政策,很少有向农民征税的。中国是少数向农民收税的国家之一。
4巨额的债务负担是悬在农民头上的又一利剑。据现任《改革内参》记者的李昌平硕士粗略核算,全国有近3000个县(市),平均每个县(市)的债务按2~3个亿计算,全国农村债务大约在6000~9000亿元之间。农村人口约9亿,人均负债约667~1000元。农村债务的债主70%是县乡村干部和干部的亲友,由于乡村欠债主的钱,乡里值钱的东西打着产权改革的旗号早就卖光了,剩下的就只有土地、泵站、学校了。由于种地不挣钱,农民都不愿要地,正好债主要不到钱,也只好打土地的主意。
现在,在农村大片大片的土地发包给债主,按政策30~50年不变,债主种地不交税费,只用高利贷的利息抵扣就行了,债主变成了不交税的“地主”。为了完成上面的税费任务,乡村干部便把农田的税费强加到人头上,农业税变成了人头税。乡村巨大的债务负担,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就这样最终都转嫁到了普通农民身上。
5农民没有集体谈判能力,是造成其贫困的重要社会原因。在社会现阶段,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各自能够从社会利益总量中分到多大的份额,一方面取决于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贡献,另一方面取决于他们的组织程度和影响政策的能力。在这种集团性的利益角逐中,哪个集团的组织程度高,自己的劳动争取社会给予较高评价的能力强,哪个集团就有可能争取到更大的利益。
由于农民居住的分散性、生产方式的封闭性、社会交往与联系的局限性、思想观念上的保守性,他们并没有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集团,人数众多的优势被组织程序的松散所抵消,因而表现出的群体力量十分微弱。他们在与外界组织发生关系时,只能以个人对群众的方式进行,双方力量的不对称给农民造成了极大的压抑感和自卑感。他们只能充当社会利益分配结果的被动接受者,而很少有可能以主动进取者姿态和实力影响社会利益的分配向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倾斜。农民的怨气再大,牢骚再多,也是以极端分散的形式表达出来,形不成直接威胁社会秩序的集团性力量。
6官员为了显示自己的“政绩”大做表面文章,结果是官员得虚名,农民遭实祸。
就拿修公路来说,本来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善事。但有些决策者却把它搞成花架子工程,该修的地方他不修,不该修的地方他瞎修。本来资金非常短缺,当地老百姓不堪重负,还要花大把的钱在道路两旁栽种名贵花草树木。
为了建成什么“经济带”、“精品区”,不顾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把温室大棚、精品果园、花卉基地,以及其它凡是有展示价值的“项目”,一股脑儿地排列在公路两旁。老百姓把这样的公路称为“参观路”、“旅游路”、“视察路”,好看不中用。路上没有几辆车跑,搞集资和摊派筹集修路款又增加了农民负担,为了把公路两旁“装点”起来又要折腾一阵子,再加上占用耕地、动迁民房、耗费民力的支出,农民的所得补偿不了所失。把公路变成了一条仅供人们观赏的“风景线”,成了标榜官员“政绩”的“纪念牌”。这样的“富民工程”不是富民,而只能使老百姓变得更穷。
如何保障农民的“国民待遇”
解放以来,我国农民的社会地位虽然逐步有所改善,但其总体状况不容乐观。从理论和法律地位上讲,农民是全体社会成员中具有平等地位的构成部分,与工、兵、学、商、干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不低人一等。但是,农民的名义社会地位与实际社会地位相差甚远。农民在社会结构中的实际地位处于最低层。农民的职业本来是神圣的,没有农民的劳作和辛勤耕耘,就没有人类生存所必需的消费资料,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然而,鄙视农民,看不起农民职业的社会心理却根深蒂固。农民耕作了一辈子,给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竟然被说成是没有“工作”。而从事其它职业的人,自被一个组织正式录用那天起,就算参加了“工作”。
7现行的刚性户口管理制度,把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使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受到了极大限制。在严格的户口等级制中,农户处在宝塔式等级阶梯的最低层。农民要想改变自己的户口性质,变为非农户或城镇户,如没有特殊理由和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在虽然有所松动,管制不再那么严格了,但农民想变成一个真正的“城市人”,仍然是一种极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只要祖上是农民户,就有可能世世代代沿袭下去。因为在户口等级背后是重大的利益差别,比如就业、子女上学、住公房、吃补贴、使用公用设施等都大不一样。在这种户口利益分配机制的作用下,人们都企图实现户口等级的垂直方向跃迁。而为了防止各级城镇、市的人海之患,于是,一堵堵户口高墙矗立起来。尤其是农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这条界线,鸿沟之深、反差之大,世人无不知晓。一个农民的子弟,如果通过考学、参军等途径,取得城镇户口,吃上商品粮,跳出了“农门”,那就是出人头地,满门生辉。在过去的许多年里,对于某些干部的处罚,往往是取消其城市户口,赶到农村去“劳动改造”。似乎这些人只配与农民为伍,可见农民社会地位之低下。总之,现行的户口制度对农民是极为不利的,把他们限制在狭小的地块上,一代一代繁衍下去,与日益发展的现代文明始终隔着一段距离。
8国有财产名义上是属于全民的,农民也是其所有者中的一员,理应从国有财产的收益中得到好处。可事实上,农民对国有财产没有实际占有权和支配权,从国有财产的收益中分到的好处也很有限。国家在奠定工业化基础的过程中,农民为国家做出的真实贡献长期被掩盖了。到头来,农民反而成了困难户,成了被“救济”的对象。农民在财产关系上的这种不平等地位,是其社会地位整体低下的重要根源。
农民社会地位的低下与农业生产地位的重要形成鲜明的反差。这就是说,社会经济结构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农业生产,却由被人看作最不重要的社会成员去完成。这种二律背反至今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须知,一个职业阶层的主体成员受歧视,这个阶层所从事的职业是不可能兴旺发达的。由于农民在不公平的环境下缺乏种田的内在动力,经常要靠外部输血打气,才能维持生产或换来短暂的繁荣。凭借这种没有健全的动力机制的农业基础,怎么能维持农业的稳定增长呢?
9中国农民是极易遭受外部攻击和伤害的群体,但是他们极能忍耐。对他们的利益不损害到一定程度,他们的情绪很少明显表现出来。在以往大搞政治运动的年代里,许多农民吃不饱饭,过着几乎赤贫的生活,但还虔诚地“学大寨”、“割尾巴”、“搞穷过渡”。推行农业生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商品经济观念有所增强,自主精神开始复苏。但是,农民的总体力量还是很单薄,不足以有效抵抗外来的伤害。对农民的伤害主要有:政策性伤害。如农业基建投资减少,取消或不兑现已公布的奖励政策,某些产品国家订购价格偏低等;交易性伤害。如收购农产品压价,残次农机具、假农药、假化肥卖给农民,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等;行政性伤害。如有些地方政府机构的少数干部,依仗权势横行乡里,巧取豪夺,大吃大喝,乱搞摊派,严重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面对这些伤害,农民敢怒不敢言,顶多发发牢骚,消极怠工,不积极完成交售指标,自行调整生产结构。
10在一个农业大国里,农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如何,是衡量这个国家政治生活开化和健全程度的重要标志。在这方面,中国有时候做得好些,有时候做得差。从中国目前情况来看,影响农民参政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政策方面的因素。从客观条件来讲,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通信不畅,农民平均文化程度低、素质差,信息传递媒介非常有限。从主观条件来讲,担负主要信息传递功能的县、乡政府及村民组织,由于自身素质的限制和利益偏好的扭曲,很难做到下情上达,客观公正。新闻、影视、文学等形式的信息载体,面对着广阔的农村空间,其触角只能伸到其中极小的部分。农民的保守观念、宗法观念、封建等级观念大大地限制了他们的眼界,在受到屈辱和侵害之后,不敢见官,缺乏披露事实真相的手段,迫不得已时只会采取旧式“告状”方式。由于信息传递不畅和失真,高层领导机构在作决策时,就缺乏可靠的依据,农民的意愿也很难及时反映到上层机构中去。
11在中国。民主政治的建设起步较晚,民主化的程度还比较低,农村与城市相比,差距还要大。农民基本上是现实政治的被动接受者,而不是现实政治的积极参与者。比如,选村干部、选人民代表,往往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参与意识非常淡薄,对乡、村发展规划的决策,村民也很少有机会发表意见,往往由少数人说了算。对涉及国家政策的重大问题,农民就更觉得远离自己了。县、乡、村干部的选拔和任命,虽然推行了差额选举制,由于信息传递和参与渠道不够通畅,人们对选举程序还不够熟悉,因而选民的意志事实上还难以充分表达。因此,干部的使用实际上主要通过垂直任命方式决定。这样,干部的行为方式取向倾斜于对上负责,而不是对选民负责,选民的利益无法取得政治保障。
特别是农村实行承包制以后,家庭成了农村主要甚至唯一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生活以及部分公共事务都通过家庭来完成。随之而来的是党团组织、民兵组织、妇代会、治保会等原有各种村级正式组织的功能弱化,而新的村民委员会又极不健全,致使农村社会走向失调状态,许多早已消失的消极甚至丑恶现象重现。
12从城市现有秩序和利益格局出发对“民工潮”的片面评价,不利于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对民工的歧视意识渗透到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下等人”偏见具有广泛社会基础。民工被一些城里人看作是“盲流”。在公共汽车上,本来是城里莽汉或悍妇碰了乡下人,却反过来臭骂农村人“找死”。一到清理卫生和整顿秩序的节骨眼上,便把民工聚居区视为重点清理对象,像搜查罪犯一样对待民工。一些地方政府推行“腾笼换鸟”的用工政策,把民工撵走,腾出位置安排城里人就业。面对民工的收费五花八门,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就可以罚款或收容。有的地方遣返民工,动用大量警力,不分青红皂白,塞上火车拉出本辖区了事。在很多情况下,民工做人的尊严都得不到基本保障。
中国民工潮涌动不止,虽然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但正面作用始终是它的主导方面,民工为城市建设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城乡经济一体化,全国经济一体化,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迟早要实现。城乡之间只有互相融通,实现良性转换,才能共存共荣。从这个意义上讲,产业的转换与升级,人口的迁徙与流动,社会的分化与整合,对于一个正处于转型中的社会来说,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历史进步性。
13农村管理体制的改进与优化,必须建立在相信农民的基础之上。发财致富,使日子过得更好,没有任何人比农民自己更关心这件事。在农民自己的事务上,政府官员并不比农民更聪明。积几十年的经验,在很多情况下,越是外部力量异常重视农业,大抓农业之时,越是农民倒霉的时候。人民公社用那么强大的政治力量去管农业,管好了吗?“文革”中派了那么多“工作组”、“军宣队”、“五七战士”去抓农业,抓好了吗?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自以为“高明”的干部,到处指手划脚。农民本来已经播种了粮食和蔬菜,干部去了非逼着拔掉换成栽烟叶。这样横加干预能有好结果吗?时下有“逼民致富”这一说,简直是千古奇谈。有逼婚、逼债、逼命的,哪有“逼富”的。其实,农民的要求非常朴素现实,没有多少人想入非非,要一夜发财。只要给他们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他们自己会找到致富的手段和门路。封山育林,草木自长,民不受扰,其业自旺。汉代政治家贾谊曰:“天下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中国的县、乡政府及其官员,自己的职能如何定位,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应当从贾谊的精辟之论中受到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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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民“国民待遇”问题,不能仅靠道义诉求,需要有实际措施和步骤。在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共用品使用、民主参与等诸多领域,完全可以逐步取消对农民的歧视性限制,在解放农民的道路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总之,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其根本出路是大量减少农民。这些农民到哪里去,就不只是农业和农村内部的事情了,它涉及到整个社会利益格局的大调整。因此,没有一个宏大的战略眼光,没有一个巨型的系统工程,是无法解读和驾驭这件事情的。
(2003-5-6 8:07:34)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