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实行三项制度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江苏省淮安市着眼于解决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行“绩效管理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民主议事制度”为抓手,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淮安市针对部分村干部“不想干事”的问题,对村干部实行“绩效管理制度”。他们从强化和改善管理入手,对村干部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评定,结果与村干部的政治、经济和养老保险待遇直接挂钩,形成以实绩论成败、凭实绩得实惠的机制,有效解决了村干部动力缺乏、队伍不稳、岗位吸引力下降的问题,激发了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在洪泽县,过去村支书一般每年拿3000元至4000元的报酬,现在实绩好的村支书年报酬达1万元,而实绩差的只能拿2000元,这种悬殊增添了村干部们干好工作的欲望。
针对部分村干部“不能干事”的问题,淮安市对村干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村干部岗位能力。淮安市组织部门立足于管用、实用,要求村干部经过培训通过任职资格考试后,凭证书上岗任职。“持证上岗制度”增强了广大村干部学习的动力和压力,村干部的岗位意识、政策意识、科技意识和“带头富、带领富”的能力明显提高。2002年以来,由村干部带建、帮建的全市各类特色基地达87个。群众由衷地说:现在村干部越来越能干了。
淮安市对村干部实行“民主议事制度”,着力解决部分村干部“不会干事”的问题。淮安市组织部门把强化民主作为突破口,在村里实行“民主议事制度”,要求村干部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多数群众利益的村务,要交给党员和群众代表去讨论、商定。“民主议事制度”的实行,增强了村干部的民主意识,提高了村务管理水平,也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淮安农村呈现出干群齐心奔小康的喜人景象。
《人民日报》 (2004年02月01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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