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2次。
2、民主评议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内容,按照民主评议的环节分别评议。
3、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4、支部将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表扬先进,教育党员争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2001-12-4 9:54:16)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