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干部下海为何要系“安全带”? 朽木
为官下海条件丰厚,让人垂涎。这是看了报上关于河南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实施意见》的报道后的第一反映。《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兼职从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机关工作人员离岗从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保留3年身份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包括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工龄3年内连续计算,无违纪违法者年度考核视为称职。云云。
报道转引了“当地有关人士”对于此举的积极评价:打破了所有制界限、人员身份界限和人事工作传统范围界限。打破了“三个界线”,自然功不可没。客观而言,这样的评价有一定的根据。的确,几十年的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所有制、身份和人事“界限”,如同壁垒,森严了得,阻碍了一批“民间”的有真才实学之士,使他们报国无门,徒唤奈何。过去的情况,一个“户口”,就能致人于死地,你是农村户口吗?那么,你就注定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而只要生在城里,就“一登龙门”,无后顾之虞。至于当上了“干部”,更是铁饭碗、铁交椅了,终身受用,享用不尽。因此,河南这回出台的这个《实施意见》,对于促进“人往低(不含贵贱评价)处走”,振兴民营经济,搅动人才活水,无疑有着一定的推动作用。
事物的一个方面往往掩盖了另一个方面。这个《意见》,有些地方好像也经不起认真推敲。别的不说,还是从“身份”人手,我在《意见》中读出了其自相矛盾的致命“软肋”。机关干部下海,就能身份、工资等3年不变,就能“无违纪违规者年度考核视为称职”?凭什么?有何法律法规依据?而我所知道的,我们大家耳熟能详的“规矩”是:我们只有社会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换句话说,干部下海,悉听尊便,目前民营、非公正是用人之时,尤应欢迎和鼓励。这就够了。而没有任何理由让他们身份、工资等3年不变。干什么去了?实习吗,还是镀金?你这么一搞,非公心里不嘀咕才怪:这些人和我们是一条心么,这些人和我们是平等的么,他们能在我们这里安心、生根么?!如此等等。我想,这个《意见》,经不起诸如此类的“拷问”。
事实上,这个《意见》隐约折射了不平等意识,折射了我们熟悉的官本位意识;这已是一个“潜意识”了。弄来弄去,机关干部总是高人一等,总是衣食无忧,总是有人“罩看”。相反,非公会有如此待遇吗?农民如有幸当上了机关干部(前不久就有一例半例考上的),他能带什么待遇进党政机关呢?未之有也!甭说农民,就是一些原先在非公工作的,或干脆在厂矿企业工作的,一旦调动或升迁党政机关,他们又能带什么“待遇”进机关呢?未之有也!这里看出的症结是:不平等。奉行的不是人格本位、人才本位,而是过去残留的官本位、权力本位意识在作怪,用的还是官本位的评价体系啊。
其实,依我看,鼓励机关干部下海,应更多强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多强调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平等和机会平等,强调公平竞争,而不是搞什么“赎买政策”。还要注意的是,机关干部下海,必须完全脱钩,不再系“安全带”,更要防止“权力期权”从中作祟。这,才真正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才真正符合人才成长的规律。
不知有关人士以为然否。希望得到各方面的批评指正。
来源:人民网
(2003-8-22 8:02:08)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