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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国有企业改革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逐步增强,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党的十四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改革的着眼点和工作的着重点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从着眼于搞好每个企业,转向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从注重调整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分配、减税让利,转向制度创新、转换机制;从分别抓改革、管理等项工作,转向注重把改革、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从主要抓企业自身改革,转向企业改革与各项配套改革同步推进,等等。国有企业在改革中稳定发展,不仅对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而且还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承担了巨大的社会成本。
  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取得很大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相当多的国有企业活力不强,生产经营困难,资产负债率过高,下岗和失业人员增多,等等。造成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从经济结构方面来看,国有经济的战线过长,布局过于分散,重复建设、盲目建设较多,形成不了拳头,集中不起力量;从经济体制方面来看,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政企不分、管理不严,缺乏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生产和经营不适应市场的需要;从历史因素来看,国有企业长期积累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技术老化,设备陈旧,历史包袱沉重,突出的是人多、债多、社会负担重。这些问题是在改革中暴露出来的,也只能靠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国有经济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一批效益好、有活力、有实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事实证明,国有经济是完全可以搞好的,出路就在于改革。
  党的十五大系统地总结了多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进一步阐明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第一,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要按照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十五大又重申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四方面要求是完整的、统一的,决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第二,实行分类指导,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出发,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是搞好国有企业的一条正确方针。“抓大”,是重点抓好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型骨干企业。在“抓大”中,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应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不能不讲条件,以为搞得越大越好,更不能包办代替,搞“拉郎配”。“放小”是要“放活”,也是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发挥小企业的重要作用,而不是“放弃”,不是撒手不管。放活国有小企业,有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实现形式,不能变成只有出售一种形式,统统采取一卖了之的做法。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要积极稳妥,因企制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绝不允许在“改革”的名义下利用职权化公为私。
  第三,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探索和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
  第四,把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要在深化体制改革和企业改组的同时,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的资金投向技术改造,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机制。要加强科学管理,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要建设好企业领导班子,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第五,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第六,推进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的配套改革。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对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人事制度的改革,将企业与党政机关的人事管理分开,完善对经营者的选聘、监督、考核和奖惩办法。建立城镇住房公积金,加快改革住房制度。
  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必须努力解决好企业富余人员过多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的问题。这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造成目前国有企业富余人员过多、职工下岗增多,是我国经济发展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首先,长期以来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许多产品生产能力大大超过社会需求,许多企业用人过多,陷入困境。其次,我国经济成长已经进入新阶段,需要加快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许多亏损多、困难大的企业正是调整对象。第三,随着科学技术进步、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企业用人相对减少已是一种必然趋势。第四,过去长时期实行的对城镇劳动力统统由国家主要是国有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因此,在一段时期内,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增多,是难以避免的,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应当指出,我们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的问题,同西方国家经济危机时期发生的大量失业现象是根本不同的,也不同于我国六十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出现的就业需求严重不足的情况。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已经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主要是:对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给以切实的保证,所需资金分别由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承担;凡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指导和培训;国有企业要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发展多种经营,多渠道转岗分流富余人员;对企业职工转岗就业,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国家在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管理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加以支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同时引导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切实转变择业观念,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鼓励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济活动,鼓励三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吸收下岗职工就业,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吸收就业人员的潜力。同时,还立足当前,考虑长远,准备进一步研究采取一些重大措施,例如更充分地发挥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组织城市下岗职工和暂时停工停产或开工不足的企业,到农村搞技术服务、生产服务、销售服务和人员培训服务,投入西部地区的开发;以及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组织一批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出去投资办厂,到国外搞工程承包、资源开发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总之,要打开思路,广辟门路,努力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的再就业体系。
  国有企业的广大职工,几十年来为国家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时刻关心他们,切实维护他们的利益。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帮助下岗职工搞好再就业,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把经济更快地搞上去,为最终实现包括职工群众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要认识到,个人牺牲一些眼前利益,是为了企业和国家发展的全局,也是为了自己将来生活得更好。全党同志和各级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做好职工下岗再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满腔热忱和极端负责地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这个任务是光荣而艰巨的,也是有希望和能够实现的,对此我们应当充满信心。

(2001-11-4 14:04:35)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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