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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官员成为普法重点

稿件来源:新华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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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12月3日报道: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强调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张福森部长强调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其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从我国“四五”普法规划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以来,全国各地方、各部门成功开展了2001年和2002年的法制宣传日,第一个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第二届的主题为“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从每一届的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来看,都强调了宪法的作用和宪政权威的重要性,而今年的法制宣传日的主题着眼于执政为民,强调了增强官员的法制观念的重要性。

我们在一段时间内,普法的重点都在于普通的百姓,这是为了让老百姓知法守法和让他们掌握法律工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仅仅将法律侧重于给与普通公民一种对抗非法侵害的救济手段,并不能涵盖法制的所有意义。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来自于政府权力的侵害时,公民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救济。这就要求我们的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要慎重,其中关键就在于增强法制观念。

让官员成为普法对象,重点并不是让他们知悉法律,而是让他们崇尚法制权威,真正敬畏法律和依法行政。从权力运行的规律来看,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防止权力扩张的最好办法就是法律,所谓“法无明文不可为”。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的运行的根本也应体现为民,如果广大官员缺乏法制观念导致权力的滥用,这样的权力反而会成为损害民众的利剑。

权力意味着责任,官员法制观念的增强就是要求他们牢记自己的责任,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做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随着我们依法治国的推进,国家的各项事业基本上都纳入到了法制的轨道,所以官员法制观念的增强也是增强其执政能力的要求。

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中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尤其”二字,体现着对于官员法制观念的重视。第三届法制宣传日将“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确立为宣传主题,就是要求我们的官员增强法制观念,让官员成为普法重点。

(陈枫)


(2003-12-5 15:54:54)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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