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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制订四条优惠政策 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为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金华市婺城区近日结合该区实际制订了《关于人才引进及人才资源开发的若干意见》,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解决户口与编制之忧。该《意见》规定,引进紧缺的高新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一人一议,一人一策,特事特办的灵活措施,允许在该区先落户再择业。事业单位接收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区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不受编制、增人指标、职称比例等的限制。引进的人才凭区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手续,不转户口的可向人事部门申请办理《外来人才聘用证》,并凭此证到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二、解决住房之忧。该区积极在市区筹建人才公寓,以重点解决在乡镇个私企业工作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的住房问题。建造人才公寓由政府帮助择地,企业和个人筹措资金的办法解决,政府从人才发展基金中予以适当补贴。在乡镇建房的,按当地农民建房的优惠政策办理。
三、解决家属就读就业之忧。《意见》规定凡到该区长期或短期服务的各类人才的子女,需要到该区借读的,凭《外来人才聘用证》、《暂助证》就近解决就学,免收外乡费、借读费。引进的硕士、博士和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的“双高”专业技术人才,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调入本区对口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四、解决身份之忧。《意见》规定引进人才接收单位凭有关证明向区人事、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增编、增大、增资报批手续。凡因人才引进而辞职到该区工作的“两高”人才,本人要求恢复其原身份的,按程序办理其原身份的认定手续,无档案材料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可以重新建档。

(婺城区委组织部)

(2001-11-7 11:48:46)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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