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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工作问答

(一)
  发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如何正确理解这个方针?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哪些人可以申请入党?
  党章第—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向党组织表达入党愿望的必要形式。入党申请书没有固定的格式,申请入党人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思想认识来写,但从内容上讲一般应包括:申请入党人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及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表明为什么要入党,即通常所说的入党动机;简要总结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明确努力方向,表达接受党组织考验的态度和决心。
  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一般根据务工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到一个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工作的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应聘、应招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向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
应当指出的是,对于上述人员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无论是他们的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还是招聘单位党组织,都应当热忱关心和帮助他们,主动与对方党组织协商,认真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二)
  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临时或短期(一年以内)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人党,入党申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该党组织负责对他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一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借调单位和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均应主动关心这些同志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并与其保持一定联系。发展被借调人员入党,发展方党组织(无论是其原单位或借调单位)都要主动征询对方意见。
  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要求入党,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哪里负责,就向那里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招聘人员和长期借调人员能否被吸收入党?
  随着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一些单位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逐渐增多。党组织对待招聘人员中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同对待其他申请入党的人一样,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他们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
  关于在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问题,可参照上述意见办理。
  怎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应从已经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即通常所说的“申请入党人”中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由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一般应指定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可根据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养教育计划。
  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能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因此,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c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同志,积极上进,努力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但由于担心自己条件不够而没有提出申请。对这样的同志,党组织应当进行教育和启发,使他们懂得要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就应当主动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表明自己政治上的选择和态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入党积极分子怎样培养、教育和考察?
  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社会表现等。党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三)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应采取哪些方法?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循序渐进,坚持经常。要密切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逐步形成制度。根据各地的经验,可主要采取以下—些方法:
  (1)党支部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经常进行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它活动。
  (3)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在他们完成社会工作中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业余的或脱产的政治理论和专业培训。
  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中党小组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1)发现并向党支部推荐申请入党的人为人党积极分子;
  (2)落实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
  (3)协助党支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4)根据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哪些人可以担任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需要经过多长时间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吸收入党?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比较系统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初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人生观。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对他们进行认真的考察。做好这些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中央组织部根据多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人党积极分子成长的—般规律,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方能列为发展对象。因此,入党积极分子被吸收入党至少要经过一年时间的培养教育。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有什么区别?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船应书面申请),均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文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
认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为“发展对象”。
(四)
  为什么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吸收入党。这是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邓小平理论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目标和现阶段党的任务;明确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当如何学习、工作和生活,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集中培训,也是党组织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的一个重要方面。
  为什么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
  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长期以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所以始终强调这一要求,这是因为,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个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当然应首先加入共青团组织。
  同时,这样要求也有利于加强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对先进青年的吸引力、凝聚力,更好发挥团组织的作用。
  为什么规定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以便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亩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入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三是预备党员尚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期间,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而不能作入党介绍人,而必须由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指定党员作入党介绍人需征得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入党介绍人应该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作负责的汇报。
  (2)要经常找被介绍人谈心,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帮助被介绍人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要负责地、实事求是地指出被介绍人的缺点并帮助其改正。还要在培养考察期间认真写出培养考察情况。
  (3)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5)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6)被介绍人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还要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为什么预备党员不可以做入党介绍人?
  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因为,预备党员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对党规党法和党内生活尚不够熟悉,在党内还没有表决权,因此,其在转为正式党员前,不具备担任入党介绍人的资格。
(五)
  为什么规定接收新党员要有预备期?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年,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虽然巴经进行了一定时间的教育和考察,但他们入党后能否真正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在群众中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还需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锻炼,作进—步的了解和考察,看他们是否真正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言,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因此,党章规定新党员都必须有预备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当用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的考验,争取在预备期满后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能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应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从支部大会通过到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段时间,预备党员虽然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党组织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某些活动,预备党员也应当自觉地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预备党员应如何正确对待预备期?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应该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1)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以求真正弄清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2)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自己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群众,在学习、工作、生产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
  (3)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为什么要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为了将党章的这一规定落到实处,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使预备党员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克服缺点,锻炼党性,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没有进行入党宣誓的人算一名党员吗?
  对此问题要具体分析。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如果该同志至今没有进行入党宣誓,如果是由于党组织没有组织而造成的,党组织对此应承担责任,不能因此认为该同志不是正式党员,并要抓紧时间补行宣誓。如果是因为本人有意回避或拒不参加入党宣誓,党组织在调查清楚的基础上,要严肃处理,甚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应注意哪些问题?
  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举行。由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宣誓仪式时,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
  (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不要拖得太久。
  (3)举行人党宣誓仪式一定要严肃认真。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和“入党宣誓大会”的横标。新党员宣誓时,面对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宣读誓词的声音要洪亮、激昂。
(六)
  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发现预备党员的缺点和问题应如何处理?
  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发现预备党员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缺点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提高认识。严肃认真地对他们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他们学会正确地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要求他们认真改正错误,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果发现属于个人历史或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教育本人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讲清楚;另一方面,要及时调查了解,弄清情况,做出结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出现的问题,不能采取预备期满算总账的不负责任的态度。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以及对待缺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情况,按照党员标准,讨论并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党组织应如何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党组织应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时机,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给预备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对他们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他们改正。
  (4)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工作有了变动,是否需要重新确定联系人?
  入党介绍人在被介绍人尚未转为正式党员前工作有了变动,如果未离开同一单位,可以继续担负起对被介绍人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不必重新确定联系人。如果入党介绍人调离工作单位,无法继续履行人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组织应重新指定联系人。
  预备党员能否提前转正?
  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突出,正说明他合格地经受住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党组织决定其按期转正的依据。
  预备党员能否被评为优秀党员?
  预备党员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的活动,在评选过程中,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但不宜被评选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正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表现突出,党组织可以进行表扬,或推荐他们做先进生产(工作)者。
  哪些预备党员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时,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入党时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
  (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3)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样,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七)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调出和调入单位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如果预备期已满,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抓紧讨论他的转正问题。若因某些情况不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向预备党员调入单位党组织说明,并尽快办理转正手续,预备期未满的,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其转正问题,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决定,并办理手续。调入单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转来的有关材料和情况介绍,要认真对待,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放松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或拖延讨论转正时间。如果缺少有关材料,调入单位党组织应主动与调出单位党组织联系。
  为什么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
  延长预备期功目的是由于这些预备党员虽然有某些较严重的缺点或错误,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他们还有改正缺点或错误的可能和决心,因此可以再给一定时间,以进一步教育、帮助,促使其成为合格的党员。如果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说明他们没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缺乏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决心。对这样的预备党员,没有必要再延长预备期,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如何做好长期在外工作的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对长期在外工作的预备党员,党组织更应重视做好教育、考察工作。预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党的临时组织关系)、或超过六个月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他们传达党组织的决定和党的有关文件精神,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学习要求并进行检查。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其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应根据本人的申请,也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本人要参加讨论其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
  被延长的预备期能改变吗?
  支部大会延长预备期的决定不应随时改变。因为一名暂时还不充分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要达到党员标准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党组织对其考察也不应时间过短。预备党员在延长的预备期中表现怎样,需要对其在全过程中的表现综合考察。如果时间过短,不一定能全面、准确反映预备党员的真实思想。随时改变已做出的决议,一会儿延长,一会儿缩短,会使党组织的决议失去严肃性。预备党员在延长的预备期的某一阶段表现突出,可以作为到期讨论其转正的根据。
  为什么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
  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这是因为,一个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要转变为真正具备党员条件。需要有一个过程。同时,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考察也需要一定时间。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少于半年,就失去了这种作用。规定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是因为预备党员在延长一年的预备期内,仍然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错误,不能明显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说明他暂时还不具备党员的基本素质,没必要继续延长预备期考察。当他认识了这些问题,可以重新申请入党。
(八)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什么?
  预备党员转正,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的手续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什么?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的纪律处分吗?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预备党员通过预备期的考察由支部大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其转正为正式党员,或者决定延长其预备期继续进行教育、考察,或者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这是发展党员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程序。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其继续努力,当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时,再重新入党。
  延长的预备期满,是否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延长一年预备期满后,表现好的具备党员条件的可讨论其转正,不需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
  未被批准的申请入党者的入党志愿书怎样处理?
  对于尚不具备党员条件而没有被党委批准的申请入党者的《入党志愿收》,不要存入本人档案,可由党支部保存备查,该同志以后入党时,应该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出国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应如何办理?
  出国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可由所在党支部讨论转正问题,报上级党委审批。如党员分散,无法在国外讨论转正的、待学习或劳务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国外党组织的鉴定,回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
  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将哪些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将以下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无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新党员入党申请书份数较多怎样归档?
  新党员的入党申请书份数较多,可有重点地选择—两份,—般可将其最早和最近的入党申请书归入本人档,但要注意,凡是有向党组织交待问题的人党申请书,均应归入本人档案。
  直接接收党员的“特殊情况”是指什么?
  这里讲的“特殊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有的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因工作关系,不宜在支部公开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情况,只能由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内部掌握,直接发展为党员;二是少数有重大影响和知名人土或某方面的代表人物,他们具备党员条件时,可以由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接讨论、接收为党员;三是追认的党员,只有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会员才有权批准。

(2002-8-12 9:25:55)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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