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区对部分党员发放“警戒卡”
最近,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对102名不按时交纳党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的党员发放了警戒卡,在党员中引起了较大的震动。警戒卡以书面形式发给个人。警戒对象由党支部根据党员的表现,由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被警戒的党员,接到警戒卡后,要制定出改正措施,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同时,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重点帮教。党员一年之内受警戒3次以上的,民主评议时视为不合格党员,按规定予以劝退。实施发放警戒卡制度,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党员存在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改,组织没办法”的侥幸心理,受警戒的党员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改正错误,争取及早“撤卡”。 (孙明胜)
(2002-7-24 10:21:10)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