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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用制度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江苏省溧阳市实行发展党员“四项制度”两年多来,新党员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2001年全市发展了629名新党员,无一例因发展不当而出现信访现象,党员的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注重从宏观上把关。市委组织部每三年制定全市发展党员规划,并根据规划要求每年对各基层党委计划发展对象的数量、文化程度、年龄、比例结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发展计划,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退回申报单位进行重新调整,从宏观上保证党员的比例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二是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注重让群众把关。由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前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三次公示,并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使发展的新党员得到群众的认可。三是实行发展党员无记名票决制,注重从程序上把关。接收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时,在表决程序上将原来的举手表决改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让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充分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四是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注重从责任上把关。对发展对象本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基层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错误行为和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追究,情节严重的进行党纪处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2002-7-24 10:22:59)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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