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严肃处置3000多不合格党员 作为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中共江西省宜春市委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标准,对全市党员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民主评议,对三千余名不合格党员进行了严肃处置。此举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
一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从1988年开始,后来有些地方慢慢流于形式走过场。以往,宜春一年评出的不合格党员仅为200多人,即使不合格,也大多轻松过了关。
经过四个单位的试点后,去年10月始,全市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进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全市19万余名共产党员参加了民主评议,参评率达98.6%,共评出不合格党员3159名,占正式党员总数的1.64%,其中开除党籍、劝其退党、除名1194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0.62%,对另外1886人做了限期一年改正处置。
宜春市委的经验主要是将“三个代表”量化细化为评议标准,借鉴“三讲”教育经验,把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础抓实抓细。他们用“三个代表”贯穿评议始终,与党章结合,总结了不合格党员的34条主要表现,着重把握了评议的三条原则:
一是合法性。依据《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来进行,较好地防止了标准过高或过低的问题。
二是适用性。除了反映理想信念、政治立场、遵纪守法等共性问题外,还特别考虑了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的党员以及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等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客观差异性。
三是可操作性。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凡是能够定量分析的尽可能量化,使不合格党员的认定由虚变实。
在实际操作中,宜春市委在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改进:
把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从组织部门的业务工作上升为党委的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党委一把手作第一责任人。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
深入调查摸底,找准党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搞好调查,层层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派出调查组到公安、纪检、工商、计生委等部门调查摸底,掌握了4936名存在各种突出问题的党员,为准确定性、严格处置打下了扎实基础。
坚持开门评议,以支部为单位,严格按照自评-互评-民主表决的程序给党员定格。像“三讲”一样,对照标准找问题。“群众帮,自己找,组织点”。宜春市发动14万多群众参与评议,每个党员都要接受群众测评;自评时强调自我觉悟,自我亮丑;互评中重点抓好思想交锋,本着帮助同志的态度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最后以表决方式形成对每个党员的定格决议。宜春市各级党委派出2000多个工作组或指导组进行定点督导,重点保证组织不包庇,个人不隐瞒,避免了评议走过场,打折扣。
对评议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宜春市委进行分类处置。处置方式有“出党”,包括劝其退党、党内除名;有“限期改正”,限改期一年,一年后仍未改正,则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完)(文章来源新华网)(2001-10-30 19:43:20)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