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打农民 等于打父母” 1999年9月10日,湖南省衡阳县三湖镇镇干部组成“突击队”收取农民统筹提留欠款和计划生育罚没款,殴打群众62人。2000年,湖南省委以1号文件对“三湖事件”通报批评,9名镇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有3名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
凌小军是受处理的9名干部之一。最近,记者见到了凌小军。他的自述发人深省,对农村基层干部如何转变作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颇有启示。
“干部打农民 等于打父母”
我叫凌小军,今年25岁。1997年从衡阳市农校毕业后,分配到三湖镇政府工作。带着到农村广阔天地能大有作为的理想,我当上一名驻村的脱产干部。
但不久我便陷入苦恼之中。由于干群关系紧张,三湖镇干部向农民收取农业税和乡统筹、村提留经常遭到抵制,很难收上来。为了完成财政上交任务,尽管时常领不到工资,我们不得不按要求每人借5000元钱给镇财政。
为了完成财政上交任务,也为了教训一部分我们眼中的“刁民”,就想着要给农民一点颜色看看,于是,1999年9月10日,突击行动发生了......
回想起来,当时我的确是年轻气盛,头脑发热。组织上处分我后,我更加迷茫,对农村基层工作完全丧失了信心,计划外出打工。
这件事惊动了省、市、县各级领导,县委派来了新的镇领导班子,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我们每个月都要集中学习政策法规和中央文件,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方法和本领。2000年初,县委、县政府吸取“三湖事件”的教训,又大张旗鼓开展了转变干部作风活动。
我现在对三湖镇的农民抱着很深的内疚。对照“三个代表”思想,我们的工作以前得不到农民支持,我认为最主要的是作风飘浮,脱离群众,对农民“要”的多,“给” 的少,没有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靠高压手段,怎能压服人心呢?此时,父亲火辣辣的批评又在我的耳边响起:群众是干部的衣食父母。你本人是农民的儿子,你们当干部的打农民,不就等于打了你们的父母吗?
我冷静下来。经反省后逐户上门向群众赔礼道歉。
热心服务 赢得民心
2000年初,经过组织考察,我重新当上了驻村干部,工作方法也发生了质的变化。
以前我住在村里的时间少,像个游击队员,到处找农民收钱,很少给农民办事;2000年,我打起背包扎到西村,在农民家里住了近将300天,70%的时间用于给农民办实事。我组织村里的农户修了水塘、清理了渠道、维修了电排;我还发挥农校毕业的优势,帮助农民推广农业优质品种,提供病虫警报。
西村有个梁家组,3年没给国家交一分钱税费。我在走访这个组时发现,老百姓主要为了两个问题在和干部闹别扭,一是组级公路没修好,群众运输粮食没路走;二是一位村民建房,要占用邻居地基,在补偿费上发生纠纷。他建不成房子,就拒绝上交税费。
为了解开这两个疙瘩,我在梁家组连开了3天3晚的会,进行说服沟通。又带领群众把路修通。这次在梁家组我呆了9天时间,处理了8个问题,村民们把拖欠的税费基本交清了。
不是“刁民”是亲人
过去,我老是认为有些群众故意和干部作对,是“刁民”,而现在我却觉得农民群众是最可亲可爱、最有感情的一群人。
记得我刚到西村时,有些农民认为我太嫩了,没有能力。加之“三湖事件”的影响,农民对干部的印象不好,有的见了干部就摇头吐唾沫。现在西村的农民不论在哪儿看到我都打招呼,对我的工作能力也翘起大拇指。他们有什么红白喜事,总忘不了把我这个驻村干部当上宾。去年冬天,我在西梁柳冲组,白天帮农民干活,晚上开会,患了感冒。村民们主动买药、送水,还煮蛋汤给我吃,把我当成他们的亲人。
现在,我们的各项工作得到农民的支持。今年上半年,我们镇的财政税收排全县第一,干部的工资也能基本保证发放。
“三湖事件”过去了两年多了,这两年对我来说是一个即痛苦又幸福的过程。我现在最大的感受是,和农民打交道,一定要遵循“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原则,只要我们坚持改进作风,“三湖事件”就会永远成为历史,基层工作的路会越走越宽。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28日,衡阳县监察局下发文件,解除了对凌小军的行政记大过处分。现在他已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并担任了三湖镇三湖责任区副主任。 (完)
(2001-10-31 17:54:10)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