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社区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区作为城市构成的基本单位,在城市管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显突出和重要。积极探索当前社会转型期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社区建设和发展,是当前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新课题。为了了解和掌握我市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和探索新时期社区党建的总体思路和对策措施,今年8月至10月,市委组织部会同全市18个街道党工委就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与市委办、市民政局、鹿城区府办、鹿城区委组织部、鹿城区民政局和洪殿街道党工委一起,对上海、天津、北京等地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问卷、座谈、个别访谈、外出考察等形式,对我市社区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调查与分析,并形成了初步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社区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市区人口迅速集聚,面积不断扩大。以鹿城区为例,城区面积从改革开放前的24.5平方公里,扩展到105平方公里;常住居民人口从26万人增加到50.26万人。全市设立鹿城、瓯海区属街道办事处18个,居民委员会258个;街道党工委17个,街道党委1个(景山街道),居民区党支部219个,街道工作人员780名,居委会干部927名。随着城市改革步伐的加快,街居事务不断增多。一是原先由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的部分社会职能逐步分离、转移到城市社区中来;二是下(待)岗人员、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大量来到社区;三是社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数量剧增;四是实行“双休日”后,在职人员在社区生活时间明显增多,与社区关系日趋紧密等。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市区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工作新路子,在不断加强社区硬件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的同时,形成了以街道党工委建设为“龙头”,居民区党支部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为“两翼”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社区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与城市化进程要求相比明显滞后,党建工作基础还相当薄弱,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概念不清。由于计划经济和街居管理体制的影响,社区内许多单位、党员和居民对什么是社区、什么是社区党建、社区党建怎么开展等概念不清,认识比较模湖。问卷调查显示:有57.1%的党员、居民对社区和社区党建认识“不清楚”,30.4%的人认为“有点了解”;对当前如何开展社区党建工作,有76.3%的人认为“心中无数”。二是参与意识不强。长期的以条为主、条块分割的城市管理体制,造成当前不少辖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问卷调查反映:辖区内单位党组织表示要“主动参与”的只占31%,“无所谓”的占56.2%,“不应参与”的占12.8%。许多在职党员习惯于在工作单位过组织生活,调查中,只有34.3%的在职党员表示“愿意参加”社区活动,有65.7%的人表示“不愿意”或“没必要”。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街、居干部对当前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他们认为,在现有街居管理体制下,居民区党支部实质上是离退休支部,街道党工委主要是领导和管理街居事务,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和社会氛围都还不成熟,上级组织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宣传和工作指导。
2、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主要以条为主,即专业管理为主。公安、工商、市政、规划、环保等政府专业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依照一定的程序,对专业领域内的事务分别进行行政管理,其资金来源、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均由其上级部门掌握,由此形成一个个相对封闭的专业管理系统。由于“上强下弱”,基层问题有时靠突击解决,解决不了,只好矛盾上移,有时还造成事态扩大,近年来上访、请愿者为数不少。另外,部门与部门之间也存在条条割裂,缺乏协调的问题,有时造成多头管理的混乱或无人管理的“空白点”。目前各部门为了促使工作落实到位,解决基层力量不足的问题,通常采取将城市管理任务层层落实到街道、居民区。据洪殿街道反映,该街道及居民区每年接受有关部门下达给他们的各项任务多达100多项。对有些事情处理,街道又没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只能是“看得见、摸得着、管不了”,许多工作无法落实,甚至造成有利相互争夺,无利相互推诿的局面。由于条块分割,责权利不统一,协调不力,必然造成社区党建工作难以落到实处,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难以得到发挥,难以整合社区各方面力量,形成社区党建的工作格局。
3、区域设置不合理。一是街道、居民区规模普遍偏小。我市现有18个街道中辖区面积不到1平方公里的占55.5%,最小的只有0.42平方公里;街道辖区平均人口3.17万人,最少的1万多人;居民区平均户数478户,平均人口1913人,最小的居民区仅200多户。根据各地有关经验,一般情况下,街道区域面积2平方公里左右,人口5至8万,居民区规模1200户左右,我市与之相比有较大差距。由于街道、居民区规模偏小,客观上造成了街道、居委会干部力量分散,人、财、物资源不能有效整合,运行成本高,给社区党建工作开展造成困难。二是城乡区域重叠交叉。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扩张,城郊乡镇土地已被基本或大部分征用,农村劳动力大多转入二、三产业,但现有乡村管理体制尚未及时调整,从而造成目前我市街道与乡镇、居民与村民交叉混杂的现象。如鹿城区城郊乡与辖区11个街道区域重叠和交叉,一些家庭成员中有居民身份,也有村民身份。上述问题又给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造成体制上的障碍。
4、干部队伍不适应。一是街道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在街道工作人员中,身份待遇各异。以鹿城区洪殿街道为例,该街道共有工作人员43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4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集体编制人员22名,临时工作人员4名,这些人员中个体素质差异很大,特别是集体编制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没有实行公开招聘,把关不严,只进不出,素质跟不上要求;在街道领导干部中,部分人员缺乏系统掌握现代城市管理专业知识,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管理方法等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作思路不宽,组织领导能力不强,社区管理层次水平较低;二是居民区干部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工作能力偏弱、工作效率不高的状况。据鹿城区统计,现有居民党员中年龄60岁以上的占82.3%,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6.6%;居民区党支部班子成员中年龄60岁以上的占83.5%,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占76.3%;居民区党支部书记中年龄60岁以上的占79.2%,年龄最大的78岁;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4.71%;居委会干部中60岁以上的占50.1%,居委会主任平均年龄60岁,年龄最大的73岁。这种状况,与日益拓展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不相适应。问卷调查显示,有46%的居民区干部认为自己难以承担新形势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任务。
5、硬件设施不完善。一是办公用房紧缺。据18个街道居民区调查,现有居委会平均办公用房(含党员活动室)33.3平方米,其中19%为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场地。二是社区公益场所和居民公共活动场所严重不足。全市18个街道、居民区自办或管理的文化、体育场所平均仅有31.3平方米。但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社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却发展很快,据统计,目前全市18个街道中共有宗教活动场所面积达14122平方米,是市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总面积的1.64倍,辖区内文化、体育场所面积的1.65倍。造成硬件设施不配套的原因:一是原先旧城住房紧张,社区公配设施基础薄弱;二是城市规划中缺乏社区这个社会形态的理念,没有按标准制定社区的详细规划;三是监管主体不明,监管不力,社区详细规划难以实施,以至被开发商挤占挪用。
6、工作经费不充足。一是街道工作经费严重短缺。据调查,目前,鹿城区每年拨给街道的管理经费仅占街道正常开支的20%左右,缺额部分只能通过收取企业管理费、计生罚没款、城管卫生费和街道自行搭建房出租金等渠道解决,可谓“皇粮不足,杂粮补”。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是不允许向企业收取管理费的,更不允许带头搭建违章建筑,而街道又没办法解决面临的经费困难;二是居委会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目前,鹿城区政府每年通过财政向每个居委会拨发补助经费1万元,而居委会每年实际需要管理开支5至8万元。居委会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来源,于是就各施招法,各显神通,搞起“三产”创收,从而出现居委会干部主业是抓创收,副业搞管理。由于街道、居委会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社区工作的落实和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1、必须认清形势,增强社区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第一,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对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目前,全市共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3.4万多家,从业人数72万。非公有制企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5%,工业总产值的90%,财政收入的56.7%。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尽管起步早,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企业中党员比例偏低,企业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作用有待提高,企业中的“隐性党员”、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待加强。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大量在社区,因而,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已成为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二,各种社团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大量涌现,对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社团组织97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30个。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重视和加强了社团组织党建工作,91%的社团组织建立了党组织或选派了政治指导员,但社团党组织的管理工作还需加强和规范,有些社团党组织隶属关系有待理顺,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社会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仍然是党的工作的薄弱点,由于这些组织大部分在社区,因此,社区党建工作可谓任重道远。
第三,党员分布状况发生新的变化,进入社区的下岗党员、退(离)休党员不断增加,对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进程加快,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买断政策,大量企业职工党员和退(离)休党员组织关系迁入社区。为此,社区党组织在接收大量新的成员的同时,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任务明显加重,传统管理方式和手段有待改进。
第四,封建迷信活动的抬头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对社区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全市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活动比较盛行,许多地方建堂设殿,活动频繁,并吸收了不少群众参与;同时,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也正不断影响着年轻一代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为此,加强新形势下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第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实施现代化新温州战略,对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出了新要求。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要用两年多的时间,把温州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城市,这是推进现代化新温州战略的重要举措。社区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承担着重要责任,要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组织社区各方面力量,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因此,加强社区党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新课题,我们应当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其重要意义,增强社区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2、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必须把握三个原则。
第一,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社区党建工作是一个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的长期过程。目前,我市街道、居民区基础条件差异较大,工作开展难以平衡。为此,要坚持深入基层,多方借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工作方针,在工作导向上要允许和鼓励各地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把能做的工作先做起来,能搞的事情先搞好;集中力量,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有所收效,形成各自特色,从而带动面上工作开展,使社区党建工作从局部成效扩展成为整体成效。
第二,共同参与的原则。社区党建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单靠街道党工委,是无法很好完成的。因此,社区内的单位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党建工作,主动寻找参与社区党建的切入点,采取优势互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最大的配合和支持。同时,有关单位党组织要教育在职党员主动投身社区建设与服务,发挥各自所长,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
第三,开拓创新的原则。加强社区党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新课题。开展社区党建工作,既要传承街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更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探索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配套的社区党建工作新路子,要善于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探索党在城市社区工作的组织方式和领导方式,通过载体创新、内容创新、机制创新来构建社区党建新格局;要加强党的领导,积极推进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努力实现社区民主自治,实行依法管理。
3、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
第一,必须处理好社区党建与街道党建的关系。街道党建是由街道党工委主持的,其工作覆盖直接管理的部门及下属居民区党支部建设。社区党建是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居民区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类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党建。其主要特征是:在组织领导上,由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和组织,坚持自愿参与,通过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构,争取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支持配合,使社区党建工作深入到为居民群众服务中去。在领导方式和活动方法上,从过去纵向的行政管理为主、条块相对分割向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增强工作合力上转变;在活动内容上,以搞好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为中心,以给社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机制上,以“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为抓手,以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充分挖掘、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形成社区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社区建设和管理机制,促进街道党建和社区党建同步加强、互相促进。因此,应该说街道党建是社区党建的基础和前提,社区党建是街道党建的延伸和拓展。即在党建工作范围上,由抓街居党组织建设向社区单位的党组织延伸;在党建工作对象上,由抓街居党员教育管理向社区内所有党员延伸;在党建工作内容上,由重点抓党务工作向解决居民生活和社区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延伸。开展社区党建首先要搞好街道党建工作,通过街道党建工作带动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必须着眼于整个社区,着眼于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着眼于社区建设和管理,使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和发挥。
第二,必须处理好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的关系。社区建设是解决我国目前经济成份、经济利益、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的新型组织形式和有效手段,它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居民思想素质,对于加强城市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是社区建设的核心。确保社区党建就是确保社区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社区党组织一方面要为动员社区居民,增强社区凝聚力,促进社区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另一方面党要通过领导社区建设确保在城市中的领导地位,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社区建设与社区党建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必须同步推进。
第三,必须处理好条与块的关系。在推进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工作管理体制。从各地经验和我市实际情况来看,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应当采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模式,即市、区二级政府,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网络。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新体制。街道对本辖区涉及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对社区工作的支持、指导上来。并通过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加强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督,保证社区建设的有序进行。
三、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1、必须明确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加强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扩大党在社区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现代化新温州建设而努力。
针对全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三年努力,建立起比较健全的社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街道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居民区党组织建设工作和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明显加强;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有明显扩大,社区思想文化建设和党的群众工作有明显改进;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有明显增强。实现三年工作目标,我们建议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在现有条件下,进一步加强街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拓宽社区党的工作领域与内容,搞好社区建设和服务,增强为社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意识和能力;建立社区党建共建机制,加强社区内各单位协调工作,建立共建网络与双向互动机制,构筑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健全活动载体,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在社区建设及公共事业中的作用;加强社区内各类组织党的建设,扩大党在社区工作的覆盖面,对社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逐步实行属地管理,加强领导。第二步在搞好调查与试点,加强协调,理顺社区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与社区党建工作机制。经过努力,实现一年抓基础,两年抓规范、三年抓提高的目标。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确立街居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街道、居民区党组织是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社区党建工作的主导力量。抓好社区党建工作,关键要加强街道党工
委和居民区党支部建设。
第一,明确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负责讨论决定本街道社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领导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对辖区内无主管单位的各经济、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实行领导;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支持和保证社区内各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并对辖区内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单位负责人实行双重领导和双重管理;领导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加强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街道党工委书记。要拓宽选配渠道,有计划地从市、区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街道担任领导职务。要努力改善街道党工委班子结构,街道党工委与行政班子可适当交叉兼职。要保证党工委班子中有分管党群工作、组织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委员。街道党工委要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干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编制中,党群干部人员应占总编制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要运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加强对街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市委应根据需要,定期对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工作培训。除进行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教育外,突出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的内容。对新上任的街道领导干部,实行上岗培训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对街道领导干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建立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等各项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第三,明确居民区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居民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保证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居民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四,搞好居民区党组织建设。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居委会党员干部,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上来。对支部书记人选缺乏的,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有较强事业心的年轻党员到居民区担任党支部书记,也可从企业下岗职工、复退军人和大学生中公开选聘优秀党员到居民区担任支部书记。居民区党支部书记与居委会主任可以实行“一肩挑”。要下大力整顿好居民区后进支部班子。对那些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班子软弱、工作效率低下或处于瘫痪半瘫痪状况的,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必须组织力量,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顿转化。一些居民区由于退(离)休党员、下(待)岗职工党员人数不断增加,上级党组织应本着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及时调整居民区党组织的设置。对新建的居民区要及时建立居民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逐步改善和提高居民区党组织成员的结构和素质,为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领导核心作用提供组织保证。
3、建立健全共建机制,构筑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第一,建立社区党建工作的组织网络。建立社区党建工作的组织网络,这是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主要从三个层面来构建。一是区一级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区委牵头,成员由辖区内与社区建设关系紧密或有影响力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规划、指导、协调、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和社区的思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二是街道一级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其主要职责是,围绕社区党建工作,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调活动,服务群众,致力形成社区各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格局。三是居民区一级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协商会议。由居民区党支部牵头,居民区内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和在职党员参加。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开展社区党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区服务工作。
第二,建立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和保障制度。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通过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这个载体,把社区党建工作纳入目标内容一并加以考核。同时要建立党员责任区,街道、居民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建责任区,党员结对帮扶制度等,把社区党建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了促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正常运行,必须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做到社区各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员在社区党建工作中的职责清、任务明。二是社区党建工作协调组织要定期开展活动,研究对策并形成制度。三是规范在职党员的管理。要建立社区在职党员登记,反馈制度。定期将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表现反馈给其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四是建立检查通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情况的检查,并对社区党建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
4、加强社区各类组织党的建设,扩大党在社区工作的覆盖面。
第一,按照市委三年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社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通过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指导员、梳理“隐性党员”、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优秀员工入党等有效手段,使3名党员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建立党的组织,5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有党员,10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都建立党的组织,基本消除党建工作“空白点”,确保市委三年规划的如期实现。二是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特点,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配套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使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加强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在加强社团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单位党组织和所在地党组织应进一步加强对社团党组织工作的领导,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积极有效的方式开展党的活动,指导社团党组织与社团开展的一些社会活动、经营活动、专业学术活动等结合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各项活动之中,组织党员在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社团组织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组建工作。在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同时,摸清这些单位的基本情况、党员分布状况、党组织建立情况等,并参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意见和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组建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第三,要理顺社区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领导和管理。结合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社区党组织领导管理关系,切实改变一些社区党组织关系不顺的问题。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无主管单位的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为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和社区党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可在街道党工委下设置若干行业综合党组织,加强对社区内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一些社会团体组织中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5、加强教育管理,健全活动载体,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和待业、失业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离退休党员是社区党员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开展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重要力量。要积极做好思想工作,使企事业、机关单位的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及时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加强管理。要结合离退休党员特点,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发挥离退休党员的作用。要积极探索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方式,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始终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建立流动党支部、临时支部、党员联络站等形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社区中的待业、失业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居住地党组织,由居民区党支部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帮助他们认清党员在社区中的政治责任,增强党性观念、群众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自觉维护党员的形象,发挥党员的应有作用。
第二,加强对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街居党组织要本着“提高质量、活动适量、发挥特长、形式多样”的要求,把发挥在职党员作用与其自身的职业特点、专业特长结合起来,设置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岗位,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舞台。要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在职党员,为他们排忧解难,激发在职党员居住在社区、奉献在社区、回报在社区的热情。单位党组织要主动把党员基本的情况提供给街、居党组织,教育和督促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和建设活动,并将党员干部在社区建设中的表现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作为评选先进、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丰富社区党员活动的内涵和载体,增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要以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活动为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为载体,为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创造条件,使每个党员都能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一是以加强居民区党支部建设为目标,继续深化创“规范化居民区党支部”建设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建设一个坚强的班子,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条件,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带出一支好的党员队伍,为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创建文明社区为目标,组织广大党员和社区成员共同参与开展“六联六共”活动。即思想工作联做,共育四有新人;城市卫生联管,共创优美环境;社会治安联防,共保社区平安;社区服务联办,共享社区资源;计划生育联抓,共同落实国策;科学文化联教,共促素质提高。通过活动,把“人人参与社区建设,人人为社区服务”的意识在社区树立起来,促进文明社区建设的开展。三是深入开展社区“凝聚力工程”建设活动。通过一系列为民服务活动,组织社区党员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千家愁、暖万人心,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把社区党员的关爱,送到特殊人群、特殊对象的心坎上,体现社区的温暖,使党员成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行为规则的示范。四是实行党员挂牌服务和建立党员(小组)责任区活动。采取党员包楼、包户的方法,开展争当“文明家庭”、争创“文明楼院”活动,把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表率作用体现出来,为创建文明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6、理顺条块关系,完善社区管理体制,为社区党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一,建立街道党工委对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单位负责人实行双重领导和双重管理制度。即建立对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任免、奖惩会签制度;建立对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工作目标会考制度;建立对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实行工作评议制度;建立对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实行工作奖励制度。通过建立四项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街道党工委协调社区各类组织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有效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第二,建立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审批权与执法权分开的原则,将有关市容、市政、环保、卫生、规划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从原有的市、区有关职能部门中分离出来,建立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行市容、市政、环保、卫生、规划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撤销原有的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察队伍。
第三,完善财力机制。充实街道财力,改变当前街道靠收取企业管理费,居委会靠三产创收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现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落实三项措施:即区级财政收入中街道经济上交的财税收入,按一定比例返还街道,用于社区建设管理;区财政要将区政府用于绿化、环保、市政等方面的专项经费相应核拨给街道,实行“条费块转”、定向支出;街道建立街道社区建设发展基金,通过政府财政拨款(每年按比例),社会募集、个人捐资等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财源通畅不竭。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和专职居委会干部的工资福利等开支,街道社区建设发展基金给予保障。
第四,要加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市政府要按照“以人为本”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从全局出发,考虑整个市区大的公建配套设施和公益性综合活动场所的布局和建设;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居住区的规划要求,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实施,搞好居住区内公建配套设施,特别是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设;街道办事处要维护好,管理好这些设施和活动场所,同时还要通过共建活动,挖掘、开放辖区内机关单位文体等资源,以满足广大居民的需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切实搞好社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真正做到想在心里、挂在嘴上、画在纸上、建在地上,逐步改善街居办公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紧缺的状况。
7、加大领导力度,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一,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区委要把加强社区党建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到位。社区党组织特别是街道党工委要把社区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研究社区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社区单位党组织要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协调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抓好社区党建。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在承担对基层的工作指导、服务职能的同时,把自己的工作做到社区去,使本部门的一流工作体现在社区。
第二,加强调查,分类指导。各级党委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要综合有关部门力量开展社区党建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要实行分类指导,不能“一刀切”,一个模式,一齐上。对基础条件好的,实行全面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注重规范和提高;对存在困难和问题较多的社区,要采取因地制宜,夯实基础,逐步推进的办法开展工作。
第三,完善社区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一要建立督查机制。要定期对各地社区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二要形成激励机制。通过对社区党组织,特别是街居党组织的工作考评,对工作出色的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形成良好的激励导向。三要健全创新机制。要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题研讨,不断解决社区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进社区党建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课题组成员名单
主持人:何树鑫 原市委副书记
协调人:郑九达 市委副秘书长
杨湘洪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项国生 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电教中心主任
朱玉贵 市委组织部调研室副主任
何长缨 市民政局政工处副处长
林建华 鹿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金凌志 鹿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和成 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林巧荣 鹿城区委组织部组织科长
陈晓峰 平阳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
林世南 鹿城区洪殿街道党工委书记
执 笔:项国生、陈晓峰、林巧荣
(2002-8-29 11:02:14)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