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委会建设的思考 农村基层建设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在新的经济基础即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由村民直选村委会,是农村推行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刚毕业分配到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在对有关乡镇的村民自治建设作小范围调研的基础上,现就工作中发现的存在不足、成因以及解决措施等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
塔石乡地处婺城区的西南山区,交通不便,信息较闭塞,经济总体较为落后,为婺城区最为偏远的山区乡之一。在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良好氛围下,大部分新当选的村委会干部工作积极,热心为民办事,深受干部群众的好评。但由于多方面的因素,村委会在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应对策加以完善。
一、当前村委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村委会成员个体素质不高,与党支部关系处理不够妥当
1、个体素质不高。由于少数村民民主选举中受到各种不良意识的干扰,使部分素质不高的村民当选为村委会干部,主要表现在:一是年龄偏大,思想老化、观念陈旧,在当选后不能正确理解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或工作方法死板,执行不了政策;二是存在较严重的“老好人”作风,不懂管理,对村级事务不敢管、使村委会的工作没有能够充分开展起来,或干脆“遇难而退”;三是缺乏工作经验,比如,在对待群众反映较大的财务问题上,上任后急于查帐,易激化与前任或其他村干部的矛盾;四是极个别村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处理好村集体与个人间的利益矛盾。
2、家族派性影响。少数村由于宗族派性严重,村委会班子内部长期处于对立状态,村干部民主法治意识较差,办事决策以族为界、以姓为界,从个人恩怨出发,或把处理村务作为宣泄个人感情的载体。如某村,村书记和村主任因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对立,在村里各自拉拢了部分村民,村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将村委会公章据为己有,对属村书记“派系”的村民提出的加盖公章要求,一律拒绝,严重影响了村级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3、经济利益冲突。目前,由于大多数村集体经济开支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一支笔”审批,村委会干部特别是村主任往往不服气,再加上个别村经济管理制度不严,开支随意性较大,是村主任与村书记产生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长期以往,易造成村干部之间的矛盾深化,并出现相互不信任、不支持的局面,使矛盾不断升级。
4、因工作引发矛盾。由于部分村级管理制度不规范,或有制度不执行,村主要领导对待重大事务不集体研究、不协商通报,搞“个人说了算”,事后也不交心、谈心,易造成村干部的不服气,时间长了引发矛盾升级。
(二)村干部在职不在位,履行职责意识不强
塔石是山区乡镇,外出打工的人员很多,有的村干部虽为民选产生,但是长期在外,忙于个体经济,无暇顾及村级公共事务,造成村干部岗位形同虚设,存在一人兼数职的情况。据统计,全乡共有村两委干部155人,能在村开展工作的116人,长期在外人员比例达25%。如某村,村两委成员共有5人,而实际在家的只有村书记1人。村委会干部在职不在位逐渐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村级班子不团结,个别村干部一走了事;二是村级经济薄弱,村干部办事“付出多、回报少”;三是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乡镇在教育、管理村干部等方面办法不多,不能及时帮助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三)村党支部未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村级班子不团结,主要是在村委会与党支部之间,这与部分村党支部仍停留在过去的那一套工作方法上,未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很大关系。如从思想认识上看,个别村支书认为,支部的核心作用就是书记个人的核心作用,在处理村级事务决策中,爱搞“个人说了算”;从行为上看,有的村支书民主意识差,作风“霸道”;还有的把“注意力”放在争夺财权物权上,使村主任对村书记管理经济没有严格的约束机制有意见,以致使矛盾由小到大,发展成相互不信任;还有的由于村两委主要成员素质不高,书记与主任争夺“工程权”而产生矛盾。
以上几点问题的存在,使部分干部对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认识不足,习惯于“家长制”和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命令”式的领导方式,对农民群众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持怀疑态度。
二、对进一步加强村委会建设的几点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为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高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对那些村级班子不能正常运转、各类矛盾比较突出的村,要组织力量,帮助重点解决;对个别矛盾尖锐的村,可采取法律手段和组织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罢免、补选和调整村级班子。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及时发现和培养好的典型,弘扬先进,不断提高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村自治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农村村级自治组织建设,是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订推进村民自治的实施方案和村级民主管理规定(细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把民主建设的重点放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把联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到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要正确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调研,妥善处理,对压制、破坏民主的行为,要依法查处,防止宗族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干扰村民自治。
(三)进一步理顺相关组织的工作关系
在分析村级班子的不团结现象中,不少是由于工作职责不清,关系不顺所引起的,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理顺关系,促进村级班子正常运转。要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制订村级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应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制订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等的工作职责,并根据村干部的不同职位,制订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对不按工作职责或工作程序办事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后备干部的培养
从长远看,只有把后备干部的培养纳入到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轨道,才能有利于农村自治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乡镇党委可以通过查阅档案、群团组织推荐等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年轻人纳入考察视野,在由联村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对入选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将入选人员张榜公示,设立征求意见箱,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监督。入选后,要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提高其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同时,根据各村的实际,安排到村级岗位上锻炼,以缓解村干部老龄化以及观念落后、缺乏理论知识等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
对经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和村委会主任,党组织有必要充分履行民主监督作用。民主选举并不能保证被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成员不以权谋私,对于被选举出来的村委会班子的监督和制衡必须是日常的。谁有力量对村委会和村委会主任进行日常监督和制衡呢?只有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是村务公开、村民民主理财等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也是村民实施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主要组织者。应该说,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进程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协助其实现有效的自治。
(塔石乡 李文婷)
(2004-2-25 14:12:07)相关链接 浏览次数:116 |